2002年进入本单位工作,刚开始没有签定合同,2004年初与劳务派遣签的合同,到2006年开始与本单位签,签订合同,一式两份没有给我们一份,都在人事那留存,请问这违法吗?如果公司注销,合同未到期,是否得给予赔偿?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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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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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得到补偿。
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起开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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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如果用人单位破产或者注销还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的。如需帮助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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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劳动者手持一份。合同没有到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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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违法
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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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给你们一份,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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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违法,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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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