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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临时合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10年,现单位不再与我续签。有关规定说连续工作10年的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就要做经济补偿,现单位以临时合同工工龄从2003年企业改制后计算为由,说我的工龄不满10年,不予补偿,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09-12-20 22:09:5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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