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位于闵行区的二手房,今年4月初与买家在太平洋房产公司签订了交易合同,下家于4月7日付清了首付款,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于5月22日在房产易中心过户完毕,按照合同约定:下家拿到产证后7个工作日银行放款,但现在已经7月13日了,下家迟迟不去银行办理该手续(经过多次电话催讨,现在怀疑下家是有意不去办理)
我们请房产中介出面,但对方也只是帮我们草拟了催告函,对于接下来处理过程,没有任何反馈。
非常迫切的恳请您的帮忙,接下来我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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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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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已经违反合同约定,没有办理贷款,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把产证名字再更换回来。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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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反馈,可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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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起诉买家,要求买家付款。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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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始终不予理睬的,你可以诉至法院要求以对方拖延办理贷款手续,你无法取得房款,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将房产重新过回你名下,并由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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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紧催讨,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此事需尽快解决,因房子已过户至下家,万一他再转让对你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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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违约了,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赔偿迟延履行的损失,再用挂号信发一份催告函,说明你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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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