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快递公司上班,入职时间2个半月,入职时老板没有要求签劳动合同,只是签了一份协议书,什么社会福利从来都没有得到享受,现在想解除劳动关系,但老板需扣除2000元做违约金,协议书上面写有1条解除本协议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期满后方可离职,请问扣2000元是否违反了劳动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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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不缴纳社保为由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究竟他的法律责任。看能协商不,你起诉他了他也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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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违法,如果你不在试用期内,你仍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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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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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000元违约金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不缴纳社保为由立即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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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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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扣款违法。您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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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