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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 我们相识之后她就把我工资卡拿去,修改了密码,每个月给我五百至一千元生活费用,除了我上下班公交费三百左右,其余的钱还是用在了家里的生活用品采购了,还要买菜做饭,家里的一切家务她从来不做的,天天就是上网聊天,看到我就把QQ关了,她的QQ感觉很神秘的,从不让我知道,她的电脑都有密码,我都进不去,春节之后她要求我辞职,说我工资太低了(当时我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月工资5000,还给我缴纳三金,我户口在安徽,这样算不错了),她要求我辞职回家想办法和她开一个茶叶专卖店,在她的再三坚持下我于今年三月中旬辞职,辞职后我们去安徽我家乡考察了一段时间,后来她一直不提出开店了,于五月初又要求我寻找工作,现在工作很难找,6月7号她把我赶出她家,8号她就搬到那个所谓的弟弟家了,我出来后就几包衣服,什么都没有了,还要租房子,找工作,还要吃饭,这一切我都靠几个朋友借一点钱给我,因为我出来时口袋只有一百多,卡里的工资每个月她都一次拿走。请问我要是同意离婚,可以申请法院让她给予我一定的经济帮助或者是赔偿吗?

婚姻家庭
2010-06-18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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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