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以前结过婚,生有一儿子,儿子当时判给了妈妈,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买了套房子,他用了商业贷款,我名字也加上去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将来他儿子大了,是否有权利回来争夺这套房子,或者说是否有权利强行要求居住在房子里,这个孩子有没有对这套房子的部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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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儿子将来有权继承遗产,可以通过遗嘱来规避他的继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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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强行居住的权利。但他孩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当然他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形式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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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强行居住。他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那部分的遗产。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形式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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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继承权,但继承情形发生前无居住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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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的,不影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你老公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仍然对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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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对他父亲的遗产有继承的权利!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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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孩子可以继承房屋的财产,但不能强行居住,除非你们同意,依法定继承,目前该房屋一半产权是你丈夫,如果发生继承,由你及孩子。平均继承。建议今后把你们自己的孩子名字加入房产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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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有的,除非你老公立有遗嘱排除他儿子的继承权。
至于强行居住的问题,本律师认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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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老公立遗嘱,房产由你继承,这孩子就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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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可以在他父亲去世后继承他父亲的房产。本来房屋产权你和你丈夫一人一半,丈夫如去世,你和他儿子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其份额,也就是你3/4,他儿子1/4。至于能否强行居住,必须由法院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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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