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一儿子甲,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继母有一儿子乙。现父亲再婚后欲买一套房子(注: 婚前没有作财产公证)想问如果新置的房产上只写儿子甲的名字,那么继母与儿子乙是否对这新买的房子有继承权。如若共写儿子甲与父亲名字,那这样的继承权又是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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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再婚后,想购买新房,所购买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新置房产只写甲的名字,可以算赠与。但继母如果有异议,可以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如果房产写甲与其父名字,那属于甲与其父及继母的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所以该房产四分之一属于继母,四分之一属于甲父亲的,二分之一属于甲的。
4、如果发生继承的话,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有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
5、本案如是3的情况,如果乙与甲父有扶养关系,甲父的父母及甲的爷爷奶奶也在,那么新置房产的正常的分割比例为甲为1/20,乙为1/20,继母为1/20,爷爷1/20,奶奶1/20。甲加上自己的那部分占房产的11/20。
6、如满意上述答复,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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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父亲再婚后,想购买新房,所购买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新置房产只写甲的名字,可以算赠与。但继母如果有异议,可以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若房产写甲与其父名字,那属于甲与其父及继母的共同财产,因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所以该房产四分之一属于继母,四分之一属于甲父亲的,二分之一属于甲的;
【4】若发生继承的话,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继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有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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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亲用再婚前财产购置的房产,则属于再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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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