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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一亲人在社区连续工作了11年,近段时间提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亲人可否提出把11年的工龄加到合同上?如果单位不同意,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单位因我亲人不同意签订合同而解雇,有什么合法利益可以争取?

合同纠纷
2010-06-02 00:01: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
  • 签订合同签的工龄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如果被解雇可以获得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 1、你亲人应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该同意的。如果单位不同意的,你亲人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2、单位解雇你亲人的,属于违法辞退,工作满一年的应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 1.可以加上是十一年的工龄。
    2.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不同意签订合同被解雇的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双倍的工资。
  •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社区不同意,可以要求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 要求公司补缴进入该公司以来的社保。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 可以写明什么时候入职的,把工龄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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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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