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两间门脸,房东为一个人。我和甲各租用其中一间。合同期为2年。现在还剩1年多。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是是甲签字,(这样属不属于我从甲手里租来的房子?实际是我们只是借用了甲的名字,房东也知道我们不属于一家)但是当时我也向房东交了1万元的房屋押金。现在,甲要把他承租的那间转租给乙,我、甲、乙我们三方要签一份合同,这样的合同怎么签?需要注意什么?譬如,签订合同后甲也就无权过问房屋的事了。(中间我想转租,由于甲从中阻挠,没有转租成)房屋到期时,我要向乙要回那房屋押金1万元,可不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