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两套房子,1套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儿子,另1套房子以赠与的形式过户给女儿,过户之后,父母反悔了,买卖过户和赠与过户,哪个可撤消?两套房子都已经过户了,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的假买卖,孩子并没有给父母房款,现在父母反悔了,想把两套房子都要回来,怎样做才能把两套房子从子女的名下再改回到父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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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的买卖是父母与子女恶意串通规避法律,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父母可以举证证明他们之间买卖关系实际不存在、儿子没有交付房款的事实,以此请求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恢复原状。然后拿着该判决去房管局变更登记。赠与在赠与标的交付之前可随意撤销,但在交付之后除非发生法定索回事由及时间将无权索回,该房屋完成过户登记是为已交付,如无符合上述情形,将无权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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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是为了少缴税款,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
2.如果没有法定情形,该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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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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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可以撤销,或解除。
2,赠与没有法定理由不能撤销。
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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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证据证明买卖过户是为了少交税且孩子并没有给父母房款,父母可要求撤销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
2、如受赠人女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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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