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开始单位通知我在家等电话,一直到2008年4月份都没有发工资,从2008年五月开始给发五百元生活费扣除各项基金就剩二百多,到2009五月单位通知去白河上班我打电话过去问同事工资发放情况,同事说发到2008年底,我就没有去,单位又打电话来说如果不去就要解除合同,我就说那就协商解除吧,我等电话约时间,结果一直也没有给我打电话,到2010年三月单位打电话说合同解除了,按照违纪对待开除,我去单位问他们说2006年到2008年四月那段时间我是在分公司那段时间的工资要分公司给,让先把离职手续办了自己去想分公司要,我就没办,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