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想约定一下,“如果是他和我提出离婚,他将会把婚前买的两套房子都给我”但现在房子还没有产权证,好像不能公正,是否还有其它的形式可以实现这个约定呢,怎样才能有法律效力?如果有都需要什么资料、手续,去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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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存在胁迫,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有效。因此,您与老公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并可以选择作律师见证提高其效力,离婚时按照协议办理。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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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房屋有产证,这样的约定也没有法律效力,除非立即过户,否则离婚时你丈夫反悔,婚前财产仍然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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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如果发生离婚纠纷,法院未必会认定该书面约定的效力,除非对方明确表示愿意这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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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议约定,为更严谨也可委托律师代书并办理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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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