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的区的二手房,办理物业校验的时候给供热站打电话询问该房屋是否有暖气欠费,工作人员说没有欠费,可是2月23日,供热站突然说该房屋之前有一年的暖气费没有交,要让我们来补齐这个欠款,否则以后不给供暖,我们和原房住交涉此事,原房主也不想承担这笔费用(之前在签买卖协议的时候有一个补充协议,就是说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的一切费用都由原房主承担),现在我们的处境真的是很尴尬,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这房子是通过中介买的,中介、供热站、原房主和我们都应该承担什么的责任呢?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维权的话程序上困难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