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要买房子,通过中介公司找到卖家,三方签订了一个《二手房买卖代理合同》。
目前情况是:
1、卖方的房屋合同上所有权是注明两个女士(均已婚,且婚后合买)合买,
2、《二手房买卖代理合同》上的签字目前只有卖方3人(两位房屋所有者和其中一位的老公)
3、一位房屋所有者目前和其老公离婚,所以没有签字
4、离婚的那位的老公不同意卖房子了
我想咨询的就是:
1、和中介及卖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代理合同》是否有效?因为有一个人的老公没有在上面签字
2、不论有效与否,我们夫妇是否能够按照《二手房买卖代理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要求卖方或中介方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