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父母的养子。结婚后有自己的房子,与父母同在一个村子里,并一直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10年前,父母的房子已是危房,经村委会批准,我将父母的房子翻盖。翻盖后,父母主动提出住到我原来的房子,让我住到新房子。但房产证未做变更。现在母亲去世,父亲健在,但现在父亲有一亲妹妹。 请问: 1、翻盖的房子产权归谁?? 2、如果拆迁,我能获得该翻盖房的补偿吗?? 补充: 翻盖房子时,取得了大队的批准。如果现在大队和我和我父亲一起写书面证明,证明房子是由我翻盖,且由该房屋产生的一切财产归我所有,但没有办理过户,能否保证房子就是我的了呢???是否可以抵抗事后其他的赠与等行为呢???谢谢
-
1.翻盖的房子产权属于你的父母,但是你的母亲已经去世,你与你的父亲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属于你母亲的那一部分。
2.你能获得补偿
3.不能,需要你父亲写一个赠与方面的协议,最好到房管部门变更登记
4.为了抵抗事后的赠与行为,建议做一个公证
如果对答案满意的话请采纳
-
可以要求
-
你好, 你们的约定视为赠与合同,但是房子还是老人的,其可以撤销此合同的,但是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
-
翻盖后登记是是你父母的话,就是你父母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 除非是可能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房子不是你的。最好是协商将房子登记到你的名下。
-
翻盖的房子要看大队的产权证。从你上面所说的证据来看如果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详情可来电咨询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
首先,你父亲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如果是办理了手续的养子,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以后发生继承你优先于她。其次,因现在房产证在你父亲名下,如果父亲真心想给你,现在就可以过户至你名下,则可解决拆迁补偿等问题。第三,如果房屋不过户,仅是你父亲写证明说给你,你父亲在世时属于赠与,但如果不过户始终有你父亲更改的风险。此种情况下如遇拆迁,拆迁公司只会针对你父亲进行补偿,如果父亲不将补偿款给你,你只能依据该书面证明起诉。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