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农村的孩子,现年23岁,09年4月到一家修理店做修了工作,在09年11月1号晚上工作期间我在车下工作,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 一修理工将车辆移动,造成我现在左胳膊肘关节粉碎骨折,面部粉碎骨折,肋骨6,7节骨折,左肩胛骨骨折,双肾和肺挫伤。现在面部留下了俩处疤痕。治疗后胳膊还达不到原来的位置。
现在老板以无钱为由,不再管我了。说是他当时把我从昏迷中救活了,现在还向他要钱,说自己已经尽到了人道主义。如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我身为一位农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特向您求救!帮帮我好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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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起诉要求你老板承担赔偿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今年七月一日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老板都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其应当赔偿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但因你陈述的不是很详细,可与律师联系详述情况以便做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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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如需进一步沟通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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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吧,要求老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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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