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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请了律师来协助完善劳动合同书。关于劳动报酬这部分合同中是这样写的:试用期满工资:基本工资为xxxx元/月(含税)。甲乙双方约定按基本工资xxxx元/月作为加班工资的基数。但事实上我们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补贴所构成的,加班费用也是按照这4部分之和作为加班工资的基数计算的。我的问题是,实际操作与劳动合同不一样,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利益。

劳动纠纷
2010-04-22 21: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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