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一家塑胶厂做模具学徒,在一次给厂里送外加工的途中,骑车摔倒了,造成脚上两处骨折,还好没有错位,给打了石膏,医生说至少要休息一个多月,那些医疗费是厂里出的,请问末签劳动合同算工伤吗?应该赔偿那些?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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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1、可以算工伤,但要申请劳动局认定,
2、赔偿项目有:
1、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双倍工资,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不清楚电话问我1398480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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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但需要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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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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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你弟弟跟厂里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的赔偿要看你弟弟的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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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误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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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