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北京市的,房证上我家东三间,三大爷家西一间,分两院都有南房,南房外胡同是我家的,但里院舅爷也是从胡同走,我们是远房亲戚,现在我家要拆迁,盖24层楼,我家想回迁,我家是134㎡三大爷家是40㎡,胡同28㎡,说胡同也是我们的,拆迁办要证据,一开始我家没去,三大爷家去了,回来说胡同是两家共用的必须让给一家才行,必须做协议,不做不能查,开始我家不干,后来商量了一下,给他家20平米,让我大爷做公证写了一份协议,因为回迁房只有90㎡和60㎡的他家40㎡加上我家给的20㎡就能要一套60㎡的,我家130㎡拆迁办给我家两个60㎡不用填钱,但我家有四口人没法住,所以想争争胡同,后来去了建委,根本就没有看协议就把地契复印件拿回来了,地契上写的是长11弓,宽9弓,按1.65算是长18.15米,宽14.85米,一共是269.5平方米,比我们现在的面积还要多,请问我们是在被骗的情况下签的协议,三大爷说必须签协议才能查老房契,现在签了,有大爷作证明人,签了字还按了手印可不可以不同意。老房契面积比实际面积大很多,南胡同是我家正在走的有多大几率要回?按我家现在的情况能要两个90㎡的回迁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