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被一家公司录用,做了十五天,他们的人事部就直接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办离职手续,什么理由也没有,当初在那里十五天那时候他们在做个备案系统所以我基本上每天晚上都要加班到9:30,我尽心去做好自己的事情,没有给他们造成任何的损失,也没有把公司的机密说出去,在那工作15天后,他们就叫我办理离职了,什么理由也没有说,当时他们说我的工资为在4月15号打到我账号离去。可是现在也没有给,当时进那家公司的时候是办过了入职手续的。我到现在就是不明白他们叫我离职连个理由都没有心里就很郁闷,也想不明白,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是遵守条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