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两个案子开庭。请大家给我建议,我目前情况及手头的证据这就些。
公司老板是海珠区政协委员,他十拿九稳。真是欺人太甚。
仲裁结果都是否认我的诉求,支持公司,同时发现仲裁以部分庭审笔录为依据,而笔录内容当时只记一部分,我说的好多都没记入,且记录都是严重不实错误,我完全受仲裁员的严重错误误导并签下了笔录。现在连法院说仲裁没有判错。产假工资就是按合同的发,公司不交社保与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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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你需要积极应诉,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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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直接拿材料过来给我看看,研究开庭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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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与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深圳也是这个做法,不是针对你个人。
产假工资就是按合同的发,如果你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比合同工资高的话,则如此裁决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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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