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星期没有一天休息,一月只有两天,每天工作8小时,但时常是有事无事的劳务加将近一小时的班,偶尔还是两三小时。休息天时常打电话叫加下班,另最无法忍受的就是看你不顺眼就随意的将你开除,搞的人心惶惶。因此希望在此上面能给我一个好的寄托。同时也希望能尽快的解决我所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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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你可以主张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该厂规定不合理。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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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至少休息一天,你反映的情况,用人单位已经涉嫌违法,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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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