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子俩共有一套房子。产权持证人是我父的名。共有人是我。共有权证上我占百分之九十的份,我将房子租给他人并与他人签了租房合同,到期我去收房租,而他人却说因我父经济纠纷法院下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所以不交房租给我,请问我如何才能收到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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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你父亲占房屋份额的10%,所以,不能将房租全部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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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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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讲明情况。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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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条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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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