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兄弟三人,11年前经商议决定由我父母赡养祖父,并支付祖父全部的生活.医疗以及丧葬费用,条件是两位伯父放弃祖父的房屋财产继承权,并在当时签署了书面协议,兄弟三人签字,但祖父并没立有遗嘱。。十几年过去了,祖父房产在10年前参加房改时,该费用已由我父母支付,但产权并没有变更,是祖父的名字。而后祖父过世,该房屋一直由我居住。今年父母准备将产权过户给我,需要两位伯父签字,大伯父虽然仍旧坚持以前的约定,但二伯父突然反悔,当年的协议也没有保存完好,已经丢失。归其原因都是由于房价上涨,早已不是当初的价格。事情发生后不知道应该怎样解决,希望通过咨询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