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各位大律师:我父亲2009年3月5日,出了工伤事故,施工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而购买了一份建筑工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月15日,和施工单位私下签订了一份意外伤害赔偿协议,协议内容意思是“用施工单位购买的团体意外保险,来支付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工伤待遇”,后咨询一些律师,才知道商业性质的保险,是不能替代社会保险的,意思就是,我们应该有一份商业保险赔偿一份工伤赔偿。于是我请起律师提起工伤仲裁,要求赔偿工伤待遇。仲裁结果,却是败诉,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下来还是败诉,我就没明白这是什么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