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9年和我老公认识的,他们家90年原住宅被国家占用,家里每个人都分了拆迁费,然后建了现在的房子,但房产证是我老公爸爸的名字,我们结婚之后一直都住在一起,2004年,因为老公所在的二毛厂,生意不景气,垮了,这其中的我老公的退职费我婆妈领来建了现在的三楼,因为那时我们两公婆在外地,赶不回来重庆,所以是我老公他妈妈带领的,2007年,我老公在广州自己开的餐厅里,突发脑溢血身亡了,老公走了婆家就不让住在那了,今年8月份还把我赶出来了,请问,那三套房子中我和小孩就真的没有分吗?房子马上又要第二次拆迁了,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我起诉,胜率有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