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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去年1月份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是个单位的集资房,是从他们单位的一个员工手上转过来的,当时该公司说房产证的名字可以办理我们的,而且合同名字也是我的,都盖了章,还出具了证明让我到房产局备案了,现在备案的名字也是我的,购房发票的名字也是我的。但是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我们去年11月份打电话去他们单位咨询的时候,他们单位的人说,他们单位有制度现在不能办理我的名字,必须办理当时转让给我的那个人的名字,请问我们现在手上的合同是合法的吗?如果真的办理转让者的名字,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谢谢你!

房产纠纷
2010-02-01 14:49: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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