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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到该发工资的时候只发300块钱,本来应该发800的。这样算拖欠工资吗?(理由是说怕没钱回家过年)可以要求工厂立即批辞职吗?没签合同的,但已经工作了5个月了

合同纠纷
2010-01-17 21:01: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争议: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赔偿金;如不是违法解除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的,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 属于拖欠工资。你单位发的工资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没有签订合同都属于违法行为。
  • 属于拖欠工资,建议联合起来聘请律师申请仲裁维权
  •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和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咨询请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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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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