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于07年买黄某一楼房,当时房价定为十万元,首付四万元,07年年底有付了一万元,同时我两签了购房合同,合同注明所欠房款到2010年年底还清,同时黄某负责出资办理房产手续。但黄某在2008年车祸身亡。我所买房屋是他自己开发的我签合同时房屋没登记呢,在2008年8月份他登记了他的名借贷用了,在他车祸前还上了,他没有变更产权,又在他死亡后被他人财产保全了,法院下了才定了已被保全。法院来执行我才知道,我又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现在法院给了我答复,异议不成立。现在黄某家人能为我出 据房屋卖给我的证明,我有他的收条,和合同,而且我们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还在履行中。现在的情况我想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他人的保全裁定,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的权益能得到保护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