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13年,它只赔了我一个月工资,我认为要赔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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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同没到期将你辞退,要补偿你十三个月工资,如果是无合法理由违法解除合同的话,还要双倍赔偿,共二十六个月才对;合同到期终止,只有2008年今年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以前的应按当时的老法规定,没有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你不续签,或者说公司以后给你续签工资不低于原工资水平而你不续签,反而连那一个月的补偿都没有。但是,你毕竟连续干了十年以上,公司无权到期终止呀!!应该必须和你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对。不行,可以打劳动仲裁官司,坚决要求在这里继续干下去,只要你没有法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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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终止合同,是补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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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支付你12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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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12个月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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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确实只有补偿一个月工资,因为这是2008年生效的劳动会同法的新规定,之前没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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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