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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淮南**地区的权某某早锻炼以后买菜做饭一切如平常。中午吃过饭,把孙女送出门,把闹钟从11:45分拨到12:45分,11:50分睡午觉.12:48分家人发现权某某呼吸急促,不能讲话。家人慌忙拨打120,打了几个没有打通,后来用手机打通了,告诉地址和大概情况后,总机同意派车急救。时间过去十多分钟了,车子还没有到。家人又一次的拨打了120,问:车子则么还没有到,总机回答说:车子已经去过了,可能在半路上,你等着。又过了七八分钟,大概在13:10分左右,车子在楼下响了,120救护员上了楼,抢救不过5、6分钟,按压了不过几下,说:我抢救不过来了,救护人员向家人要了100元钱,就没打声招呼就走了。后来医生在没有任何鉴定的情况下说权某某是突发心肌梗死造成的死亡。家人很难接受现实,难道从呼叫120,到救护人员到达共有20分钟以上,救护时间正常么?救护人员在处理心肌梗死的病情时,就没有特别有效地急救措施么?淮南**院就在他家附近 为什么不就近急救呢?

医疗纠纷
2010-01-10 2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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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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