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有十人在一家国企职工医院聘用当护士已有10年左右了,间断与服务处签约四五次合同,可是今年服务处怕跟我们签了长期合同而转成正式职工,元旦期间无任何理由要辞退我们,因此保险也就此终止,我想问一下,这样合理么,我们应该怎么做,麻烦您给我一个答复,好么?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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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是不是北勘的医院,如果已经在单位工作满十年,是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的这种作法是不合法的,你们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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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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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10年以上单位是不能解聘的,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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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