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提出离婚,目前财产,三套还在贷款中的房子,一套无贷的房子(前段时间刚买的,产证上他一个人的名字),一间商铺(他的名字),还有个正在经营的店(曾经一起创业的小店,虽然现在我很少去,但我的爸妈常去那帮忙), 他向我说,三套在贷的房子给我,贷款由他继续还,我觉的不可行,我怕如果有一天他不还的话,是不是还是需要我自己来支付?我向他提出,卖出一套在贷的房子,还清贷款,余下的房子再按价值分,只要那个店在,每个月,去除所有开支,一部分钱,打入我帐号,不知道可不可行? 另外,还想知道,因为现在那套无贷的房子是他的名字,如果这段时间,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转现,再转到别的地方去?是不是在分财产,就不能算是夫妻财产了?店里每月目前的进帐,如果他转到别处,我只有每月进帐的数据,是不是他转出去了?也能追回算是夫妻财产??
字打了很多,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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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离婚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一般来说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四处不动产和商铺,处理起来较为复杂,因此本律师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尽快介入,防止他擅自转移资产,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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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三套房子都是家庭财产,他独自不可以买卖只有他自己名字的房子的。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如需帮助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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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如果被他转移了,你很难有证据的,如果已经感情破裂了,就离婚吧,尽快解决,防止财产损失。你这种情况很难控制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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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共有财产,还是房子在你名下了,钱到你手了,这才稳妥,不然后续不知道有多少争议.
如果对方转移了财产,只要你有证据,都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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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都是对方名字,应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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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