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 我现在,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当时我们结婚时给于女方了两万块钱,当时,女方什么也没有买,因为当时说结婚后两人出去打工,家里的东西先不要买.等打几年工回来再买.可是现在我们两人都回来了,女方也没有当时买,现在我们离婚了,请问这两万块钱能要回来吗?我们现在添了一个女孩,她不要如果孩子判给我,女方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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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你,女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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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代理,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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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元,按民间风俗习惯,应属于彩礼。按你介绍的情况,除非给你生活造成困难不能维持当地生活最低水平,否则不能主张要回。女孩她不要,你如果要的话她是要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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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孩子由你抚养,女方应该承担其收入的20%---30%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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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要回的可能性不大,女方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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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不应要回,对方不抚养孩子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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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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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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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万元彩礼,一般结婚了就不能要回了,但抚养费是女方是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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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万属于彩礼或婚前馈赠,不能返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女方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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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