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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买一套2楼2居室房屋,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客厅的阳台不断地向地下滴水。本人就此事要求开发商维修。开发商安排工程人员和工程监督人员进行维修,他们将阳台楼面挖开,发现阳台上有很积水,同时发现阳台排水管的弯头处有渗漏现象。开发商的工程人员将此弯头管切开之后,发现管中有大量水泥似的污泥。换后此弯头管之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在这段观察期间内,发现从客厅沿阳台这根排水管周围依然有水渗漏出来。因此,我怀疑客厅这段排水管也可能同样存在和阳台此段排水管相同的问题,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此时,开发商负责人认为如果要维修,需要很多钱,而且耗时长。他们找到承建商。这样承建商安排人来到现场。承建商人员说他们铺设的管道100%没有问题,可以写保证书。 可是他们写的所谓保证书,只是说在2楼铺设的给排水管是不合理,是设计院的错,坚持称他们的铺设的管道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并声称给业主造成的任何损失与他们无关。 从我向开发商反应此漏水问题到承建商负责人到现场观察,总共历时2个多月。在这两个多月期间,市建设局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都有参与其中。 就此事,我想询问律师。就目前情况而言,我该如何做。

房产纠纷
2009-12-23 07:15: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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