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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我骑摩托车过一路口,此时一轿车自西往东疾驶而来,我紧急刹车避免了车祸发生,车主连理不理,我告诫医生:哥们,以后开车注意点!车主为一年轻人伙同同车一人上来就打,我被迫还手,因我力大,中间僵持,然而数分钟后又来一人,三人见人多于是多我进行群殴,伤情为嘴角打裂缝5针,其余仅明显外伤!请问按法律程序警方对对方应关押几天,如私了应要金钱多少?我应如何做?(注:因法医鉴定及治疗伤情花费约1000元,另数天饮食难安,头痛难耐,头痛已好!)

民事相关
2009-12-16 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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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