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2009)7月1日、我在淮安汇通市场从别人手里转了个门面、当时转给我的那个人说不用见房东就可以了、我花了15000转让费、然后交了24000块的房租、开到12月1日、我觉得生意不好就把店转了、现在房东说要转的话付5000块违约金、不然就把店门关了、这个违约金我该付吗?之前别人转给我的时候、房东不知道那个人转给我了、现在我在转给别人、她让我付10000违约金、我不知道怎么办!想问律师先生、我该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
2009-12-07 16:22: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