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是去年,我父亲去山西打工,是铁路局隧道工程.当天进到隧道继续工作.突然绞架倒塌.导致踏伤大腿粉碎性骨折。事件发生后他们没有及时与我家联系。就当地医院治疗,装钢板和钢锭,钢锭十四颗。在医院治疗不到一月时间就出院。但是我父亲还在病床上,他们自己草拟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写的是:经山西某医院治疗,一次性赔偿6000仟圆。以后发生任何事都与他们无关。回到家我父亲每次腿疼都到我村卫生所打点滴,我回家知道后,又再次电话联系了他,结果是;同意负责3000仟圆。再后来就说看病拿发票给钱。再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09-11-28 20:0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