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家有一套3居室公有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是我姥爷,分房协议上是以我姥爷、我母亲、我表哥的名义分的三居室,我舅舅另行安排(分房协议有注明),现在我姥爷过世了,我舅舅想把这套房过户并购买到他的名下(未得到我母亲及表哥的同意),我姥姥、表哥目前在这套房中住,请问我舅舅是否可以将这套房过户?我母亲、表哥对这套房的处置是否有意见权?居住权?她们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我姥爷去世没有遗嘱,目前姥姥在世。据我所知没有赠予公正)如果在我姥爷去世前他已将房子购买(因为租赁合同在他手里,他所办的事情都是我母亲、表哥不知情的),分房协议还有作用吗?我姥爷去世后,这套房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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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系公房你舅舅不能过户得到该房产权,你姥姥、表哥属于同住人,具有居住权,可协商后确定其中一人为承租人,如符合条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购买要求。
2、如你姥爷去世前他已将房子购买下来,该房产权一半属于你姥姥,另一半如无特别处分视为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
3、以上分析未考虑分房协议因素,该协议的影响应根据其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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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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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表哥是公房的共同居住人?
若过户必须征得该房屋公房承租合同上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您舅舅未经他人同意,不能过户。您母亲对该公房有部分处分权,有居住权。
建议面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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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