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教师。学校开车带我去散广告。车在行驶途中因让后面准备超车的车,所以学校的车撞到树上。结果我额头缝了针。目前我刚出院。我在这所学校已经工作很久了 。这些年里学校没有帮我买过任何一份保险。经过这件事后我不想在这所学校上班了。所以想知道这件事该怎么处理。应该让他们赔偿经济损失大概是多少?麻烦律师你帮我分析的详细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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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涉及你的赔偿有2个方面;
1、民事赔偿部分,因为你是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损害的,所以根据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方面你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金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如果构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等,对此国家有相关规定,各项目都有具体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赔偿义务人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交通事故的责任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为依据,根据责任认定的承担的比例,向责任方主张。因为机动车一般都办理了交强险或其他商业保险,因此,部分赔偿会由保险公司赔付。
2、基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与赔偿。
根据你的陈述,你是因为单位安排的工作而遭受损害的,显然属于工伤,应认定为工伤,但是由于单位没有给你办理任何保险,所以应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你进行赔付。赔付的内容及计算方法国家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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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有伤残可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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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受损伤应为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数额应结合具体案情而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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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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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