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为湖北黄冈人,今年四月~9月在长沙一工地上打工,9月20日一日正在工地上做事,在使用本身单位吊篮搬运货物时,另外一名同样18,9岁的工人不许我哥哥使用,我哥哥认为是工地上的,搬运货物执意使用,双方发生语言冲突,然后双方各自分开,十几分钟之后,此另外一名工人在我哥哥做事之时,拿刀将我哥哥左手手掌小指之旁三指剁断,,剁人之后,这名工人便现场现场,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至今人现在还没有抓到,我哥送至医院治疗,花费治疗3万多,此钱已经由工地老板支出,现在我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请问我哥哥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能得到什么赔偿,如果和老板私了的话,该怎么计算和那些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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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残疾津贴,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三个大项目。建议到资料当面咨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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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就不需要再找什么人证明了。赔偿的项目很多,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等。最好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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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聘请律师帮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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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伤残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计算索赔。
---武汉李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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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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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