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方为老板,B方为承包工,C方为普工,劳动类型为家庭装修。仅有两名施工人员,没有监工人员。
C方在劳动过程中因未准备好作业工具(非专业作业工具)而导致坠伤,A方与B方是否负有责任?
B方与A方事先有签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如遇事故A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内容是否合理有效?
A方B方C方在这起事故中各应承担多少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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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有劳务承包资质,责任有B承担,C如果有过错,则相应减轻B的责任;
如果A明知B没有劳务承包资质,则由A和B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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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和B之间形成用工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知道承包方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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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吗?C方由B方雇请,在A方家里搞家庭装修
如果A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B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则A方B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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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