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东许先生因债务把该房屋抵给债权人艾先生出售给我,因他已于08年2月把房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租给王登瑞用于居住因而答应我们在房屋付款过户后办理房屋交个与重办租约。之后许先生一走了之。结果王登瑞称1,租房合同系与许先生签的,与新房主没有关系,拒交房租。
2,房租再低也是许先生同意,无法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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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1、租客必须向你缴纳租金,否则你可解除合同
2、租金过低,可以协商提高。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因为毕竟对房租有明确约定,除非有明确证据,才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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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如你已取得该房的产权,可以起诉租户要求付租金,对此有买卖不破租赁的专门规定。房租如果较低,可以要求按当地同类标准提高,但要举证证明。具体办理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问题可免费电话咨询本律师13911169745或加我QQ274007149.朝阳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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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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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为房屋的产权人,有权收取租金,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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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要求承租人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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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回租金的合法途径可以是与承租人协商,或者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如果你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利,那么建议你对于相关证据进行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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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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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