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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996年从山区搬出,购买一所二手房。当时,双方签订有购房合同,对方也将房产证交给我。但是,我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为我所购买的房子所在地即将被征收,我到当地国土局咨询,征收款应属何人所有,国土局回答,他们只认房产证户主姓名,因此,对方现在不肯协助我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对方因欠人大笔款项,逃逸在外,我好不容易联系上对方,对方明确回答不会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征收款万一在过户手续办下来以前发放给对方,我该怎么办呢?那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律师指点,谢谢!

房产纠纷
2009-02-17 16:17: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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