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母亲去世遗留了一栋房产(两层共70平方),经公证,此房产由7兄弟共同继承,房屋房产权证已转为7兄弟共同的。目前在此房仅一个兄弟及其儿孙居住,现此房屋要拆迁,其它兄弟要求拿房屋拆迁补偿费(按7份平分),但居住在此的兄弟不愿拿拆迁补偿费,而要拿补偿安置房。但按7兄弟平分,他仅获得10平方的面积(10平方的面积是无法安置,可他说他无钱买)。
请问:
1. 在此情况下,拆迁人能否满足其他6兄弟的诉求,即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可分为:两部分一.补偿安置房,二.拆迁补偿费。
2. 如果第1条可行,但拆迁人无法提供10平方的面积的房屋安置,此兄弟又无钱补差价买大些的,是否意味着第1条只是理论上成立,实际难以操作。
3. 如果真如第2条所述的情况,拆迁人是否会以大多数产权人的意见(拆迁补偿费)来处理。不予理会要求补偿安置房的兄弟的要求,(要求补偿安置房的兄弟可以拿其部分的拆迁补偿费,自己租房解决住房)。这样处理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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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的,建议直接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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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拆迁办一般是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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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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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