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01年在海淀区购得商品房一套,以她的名字办了十年按揭。03年10月办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没有写该房产分割,只在口头约定留给儿子。04年4月取的房产证,证书上只写前妻一人名字。05年我汇款把按揭余额都交清,我们把房产证在律师楼取回,我们俩双方到现在个自没办理再婚。现前妻打算再婚,我们俩商量同意房产归我和儿子(27岁,未婚)二人所有,并打算将房产证改成我和儿子名字。我们都不是北京人,现也都不在北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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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形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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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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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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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委托直接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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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