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8月买的二手房,两证齐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现在我想过户,可才知道户主死了,户主父母也死了,妻子在户主去世前就离婚了,有一子女离婚判给女方的。我是第三个买方,当时因资金紧张没有过户,并且卖方隐瞒了我户主死亡和有纠纷,现在找他过户他迟迟办不下来,我很急。我了解了他们之间的一些情况,大致是这样的:户主死前和卖我的人的妹妹在同居,没有结婚证明,所以由于这种关系他们就把房产证拿去贷了款,结果户主去世了,户主的女儿就是继承这房子的继承认了,所以她妈妈就要求对方交出房产证,可对方也就是卖我的人不给证,她妈妈的意思的是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和对方写了6万元钱的住房买卖协议,没有公正,但协议名字都写成了死者的名字。我现急需要钱,想过户卖房子,我找第一方直接谈可谈不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