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曲阜市丽景花园二期买了一套94平米的房子
当时发的宣传彩页上说有地暖 这点很吸引我 而且这个小区的房子卖的很快 要预定的 先交了十五万订金 后来开盘时说一次性缴清剩下的钱可以优惠(具体多少我不记得了) 所以我又缴清了剩下的八万元 房子到09年五一钥匙 现在出现的问题:1、钱交齐了,但到现在房子也没签合同。2、房子的楼板用的是预制的空心楼板。3、没有地暖。4、贷款的有去签合同的说有不合理条款,尤其是第五条。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五、乙方享受甲方优惠后,不再享有对甲方追究和索赔等权力。
问题:1、钱交齐了,但到现在房子也没签合同,我能否要求利息。2、房子的楼板用的是预制的空心楼板,是否合法。3、宣传时有地暖,现在房子中却没有地暖,是否欺诈?4、制定合同是否有依据?
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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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律师面谈,详细陈述事实,由律师提供合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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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钱时只有收到条,没有约定。国家没有强制规定不能用空心楼板。没有地暖的合同,但是有他们当时的宣传彩页呀!这个不能是证据么? 他们实际卖的东西和他们宣传的不一样,是不是造假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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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交定金时,是怎么约定的。这非常关键。
第二:是否合法,可以去查相关国家建筑标准;
第三:没有地暖,构成违约,但是不能构成欺诈,但你连合同都没有签订,违约都不能构成;
第四:房屋买卖在书面合同没有签订时,合同不成立。除非双方已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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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