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承租的一套老式公房动迁了,我三口之家与我父亲共计四人作为安置人口,分到二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由于父母都在外地疗养,全权委托我办理了所有签约事宜,并与我口头谈定,其中父亲分到的一套房产做价转卖给我。
关于这套房产:因父亲一人不够二室一厅的标准,我做了差额补贴才得到的。父母提出我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过户给我,我也照办了。
由于我还有个弟弟,弟妹又很关注这次动迁,到处说,其中有什么遗产继承在里面,我也搞不清楚。
总之,我该如何将房产事宜办理得利索些,不要留下后遗症。请各位老师帮我分析一下,该做什么:公正吗?还是签协议?有规定格式或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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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过户到你一个人名下,那么就属于你的房产,将来不存在你弟弟和你抢继承的问题。如果其中有房产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则应属于你父亲的财产,将来你父亲去世后,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那么你和你弟弟将来都有权继承。所以,在后一种情况下,让你父亲现在立一个遗嘱写明该房屋将来全部由你继承就能免除后患。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如有需要可联系讨论,本律师还可免费为你安排遗嘱公证手续(当然公证费还是要收的,由公证处收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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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亲作价转让给你的话,实际上就是卖给你的,已经不属于你父亲的财产,更算不上遗产,也就没有问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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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母还健在就不存在遗产分配问题,把动迁和买卖手续作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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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公证,关键是程序做得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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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签署一份协议,否则今后很可能发生争议.协议是本人签署,内容合法有效即可,可委托律师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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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