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38岁,89年10月进吉林省某事业单位下属劳动服务公司(此时间是根据档案馆查到的劳动局的调配单)属集体所有制工人。90或91年忘记是几月份被当时的经理口头放假,当时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完全是口头的!我也没有再去工作。现因购买社保等需要档案资料回此公司查询,被告知没有我的档案,我想知道我可以要求什么权利,此公司的上级单位人事处已经明确告诉我没有开除和离职的记录。这么多年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我的所有福利工资等都没有!我可以告他们吗,告什么呢?我有多少赢的希望?
另外此公司好像几年就签一次劳动合同,我的我没有见过!我可以要求他补偿我多久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